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威海海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搜救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