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七条

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七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岸带状况动态监测检查制度,通过开展现场巡查、接受举报、卫星图片对比检查等方式开展海岸带动态监测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掌握海岸带保护动态信息,并建立海岸带现状及变化影像、文字档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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