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四章 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

第七十一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四章 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 第七十一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精致城市建设的主导作用,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精致城市建设工作。
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结合本组织工作特性和业务属性,明确定位,发挥优势,协同做好精致城市建设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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