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四章 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 第七十二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四章 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 第七十二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通过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设立标准等措施,将本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措施细化,保障精致城市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