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 第二十三条 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或者低耗水植物。绿化灌溉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建筑基坑水、池塘水等非常规水。鼓励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