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