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 第四条 存款保险条例 第四条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