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九条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九条 度假区内的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为度假区内组织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