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六条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度假区管委会)作为其派出机构,管理度假区内的行政事务,行使规定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当于县级的社会行政管理权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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