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三条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三条 度假区实行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旅游服务业,鼓励投资经营下列项目:
(一)观光游览项目;
(二)文化、娱乐、体育及健身设施项目;
(三)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及购物设施项目;
(四)其他配套的第三产业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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