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四条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十四条 除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块外,度假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工业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