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 第三条 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 第三条 开发区遵循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加强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式,建成一个以港口为依托,以工业为基础,以出口加工、内外贸易、仓储运输为支柱,第三产业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良的港口经济贸易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