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维护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