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六条

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六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设立为社会公众提供阅读推广、阅读志愿服务的各类阅读服务组织。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注册登记、经费扶持、活动组织、阅读推广人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阅读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开展阅读宣传指导、阅读辅导、阅读讲座、读书沙龙、图书展览、阅读推广人和阅读服务志愿者培训、为阅读障碍者和老年人提供助读伴读服务等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阅读服务。
鼓励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出版发行单位、阅读服务组织、阅读推广人、阅读服务志愿者依法建立全民阅读促进协会、学会,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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