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四条 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二十四条 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全民阅读基础书目和分类推荐书目,结合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制定阅读计划,提供阅读资源,组织开展阅读活动,并提供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