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二十五条 住甬台胞在台湾地区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