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志愿服务促进

第三十六条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志愿服务促进 第三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对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告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防范知识,制定应急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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