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志愿服务促进

第三十八条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志愿服务促进 第三十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可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按照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社会影响、评价等因素确定志愿者的星级,并推荐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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