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第二条
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治乡村建设的促进、保障以及监督工作。
本条例所称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法规制度健全、治理方式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提升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法规制度健全、治理方式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提升等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