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七条 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七条 成人教育院校、社区教育学校、老年人学校、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在终身教育实施中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