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