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等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