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教育,是指对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