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一条 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