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一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一条 城市国有土地上的道路防护绿地和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由市人民政府采取划拨方式供应。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道路防护绿地和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移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道路防护绿地和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移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