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补偿的,或者在告知承诺时承诺不实的,纳入申请人失信信用记录;依法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将申请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申请人违背信用承诺取得行政许可的,由行政许可机关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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