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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