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院校

第十四条

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院校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法人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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