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