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六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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