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