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山东省专利条例
›
第二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促进、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三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专利工作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四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专利工作体系,支持专利运用和产业化,...
← 查看《山东省专利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