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所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是指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