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