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9-02-18 共 6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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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 第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执行...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 第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 第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作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 第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 第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以设区的市和驻本省的部队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 第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 第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该次代表大会会议的计划预算审查委... 第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行前,各代表团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三条 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第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四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 第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五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主席团常务... 第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七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 第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八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 第二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会前必须向...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由主席团决定。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五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或者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六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议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一并交由有...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七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列...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布,广泛...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九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条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由议案审查委员会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查议案,并向主席团提出有关报...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一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机关或者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二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 第三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一般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 第三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七条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由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八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省人民政府...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 第四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 第四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 第四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 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三条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应代... 第四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 第四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具体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四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省人民代... 第四十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罢免和补选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省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省出席全国人... 第五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的,其省人民代... 第五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宪法宣誓。宣誓方式由主席... 第五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二条 各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有关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 第五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 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四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五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五条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 第五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六条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将受质询机关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认为必...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书面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 第五十九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九条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本省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向其提供必... 第六十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六十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二条 代表在每次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不超过十分钟。 代表要... 第六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三条 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团推选的代表在主席团每次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 第六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四条 代表在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议题发表意见。 第六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五条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或者大会执行主席指定的人员... 第六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六条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按表决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的选举、罢免等事项,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