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