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五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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