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十二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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