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该次代表大会会议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由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