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三条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应代表的要求,主席团可以组织候选人同代表见面、座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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