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五十四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