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