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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