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