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