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