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