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鼓励推广建设绿色住宅、健康住宅,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