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八条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八条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组织,完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纠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