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增强事故预防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